中国钢管网 - 钢管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国内动态 | 国际市场 | 行业分析 | 企业新闻 | 成功故事 | 钢厂动态 | 政策法规 | 钢管知识 | 企业访谈 | 技术标准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技术标准 > 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钢管管道结构基本设计一般规定
B.biz | 商业搜索

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钢管管道结构基本设计一般规定

信息来源:goouoo.com   时间: 2014-03-21  浏览次数:8627

  1、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管道结构的可靠度。除管道稳定验算外,均采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2、钢管管道结构应按下列两种极限状态进行设计: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管道结构达到最大承载能力,管壁因材料强度被超过而破坏;管道结构作为刚体失去平衡而上浮或滑移;管壁截面丧失稳定。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管道的竖向变形超过正常使用的变形。
  3、在确定结构分析模型时,钢管管道按柔性管计算,并按弹性体系计算内力,不考虑非弹性变形引起的内力重分布。
  4、土弧基础设计和施工采用的土弧中心角度,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应在结构计算采用的土弧中心角的基础上增加15°~20°;
  (2)对素土平基敷设的管道,可按土弧中心角为20°计算。
  5、埋地钢管管道,当其敷设方向改变处的一侧或两侧没有柔性接头时,应对敷设方向改查处进行抗滑稳定验算,抗滑稳定性抗力系数`K_s`不应小于1.5.
  6、当采用重力式支墩或桩基抗滑时,应按相应规范的规定验算;当采用钢管管道与土壤间的摩擦力抗滑时,所需要的管道长度应按规定进行验算。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钢管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