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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信息来源:goouoo.com   时间: 2014-06-13  浏览次数:7309

  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002478,股吧)编号:2014-020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日期: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10: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坚先生
  4、会议地点:公司科技楼四楼会议室(常州市延陵东路558号)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11日10:00时在公司科技楼四楼会议室(常州市延陵东路558号)采取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227,898,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56.96%。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曹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常年法律顾问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3项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1 曹坚先生获得有效累积表决票227,898,870股,占总有效表决权数100%,获选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2 朱洪章先生获得有效累积表决票227,898,870股,占总有效表决权数100%,获选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3 张兰永先生获得有效累积表决票227,898,870股,占总有效表决权数100%,获选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4 苏锡嘉先生获得有效累积表决票227,898,870股,占总有效表决权数100%,获选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5 周旭东先生获得有效累积表决票227,898,870股,占总有效表决权数100%,获选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 佘上能先生获得有效累积表决票227,898,870股,占总有效表决权数100%,获选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 姜鸿先生获得有效累积表决票227,898,870股,占总有效表决权数100%,获选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2-1 韩巧林先生获得有效累积表决票227,898,870股,占总有效表决权数100%,获选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2 张明华先生获得有效累积表决票227,898,870股,占总有效表决权数100%,获选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审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27,898,870股。同意227,898,8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14-021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由曹坚先生召集并于2014年6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6月11日上午11: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会董事6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5人,董事苏锡嘉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表决,董事张兰永先生因在国外出差缺席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曹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曹坚先生担任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推荐,会议选举曹坚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朱洪章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朱洪章先生自担任公司总经理以来,业务精湛、勤勉尽责,得到公司上下一致认可,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董事会决定续聘朱洪章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推荐,曹坚先生、苏锡嘉先生和姜鸿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曹坚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会推荐,佘上能先生、姜鸿先生和朱洪章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佘上能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推荐,曹坚先生、苏锡嘉先生、姜鸿先生、周旭东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姜鸿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推荐,曹坚先生、姜鸿先生和周旭东先生被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周旭东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朱洪章先生提名,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聘请高怀珍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附:高怀珍女士简历)
  表决结果: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单笔或累计十二个月总金额不超过2.68亿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决策办理相关事宜,签署相关的协议、文件等法律文书。
  本次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
  附:
  高怀珍女士简历
  高怀珍,女,1966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高怀珍女士1988年6月毕业于上海冶金专科学校,热能利用专业,1988年7月进入本公司,曾任公司设备部部长助理、设备部副部长、能动分厂厂长、采购部部长、项目筹备组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监、内审部负责人。
  最近五年内,高怀珍女士除担任上述公司职务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高怀珍女士为持有公司5%股权以上的法人股东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怀珍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063,920股。高怀珍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14-022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6月11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4年6月4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共3名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韩巧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了《关于选举韩巧林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推荐,会议选举韩巧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职务,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8 亿元的自筹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所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此举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8亿元的自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14-02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8亿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所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上述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本次公告为提示性公告,公司暂未对此事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后期若正式实施,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二、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
  2 、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品种,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4 、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相关决策权并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7、受托方
  选择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或发行有担保债券的公司等为受托方。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含子公司)所选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风险。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不得购买无担保债券或以此为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4)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对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经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理财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理财情况进行监督。
  (6)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含子公司)运用自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 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下,拟使用不超过2.6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8 亿元的自筹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所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此举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8亿元的自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钢管网证实,仅供您参考